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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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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5: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学院(系)团委、广大应届毕业生:
  按照团中央《关于在“211工程”高校中实施“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
  二、工作目标
  引导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主动到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就业,在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建功立业。
  三、人员选拔范围
  此项工作中“优秀大学生”重点指全国、省、高校三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主要包括“211工程”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中担任或曾经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和副主席,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和副主席,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学生身份的校、院系团委副书记等职务的学生骨干,也包括一部分其他学生)。
  2012年度人员选拔规模计划在400人左右。
  四、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及宣传动员阶段
  1、时间
  3月2日—3月12日
  2、具体安排
  (1) 各学院(系)团委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整体就业情况,特别是到西部地区就业创业的学生情况。
  (2) 重点关注已确定和有意愿到西部地区就业创业的大学生骨干的有关情况,做好跟踪了解工作。
  (3) 各学院(系)团委深入挖掘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典型人物,通过校内媒体和微博、网络社区、手机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4) 各学院(系)团委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于3月15日之前报到团委于丽莎处。
  (二)人员遴选阶段
  1、时间
  3月14日左右
  2、具体安排
  校团委在各学院(系)团委报名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遴选,选拔理想坚定、素质过硬、具有发展潜力的应届毕业生上报团省委,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团中央、团省委落实的其他阶段的工作。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联系电话:84723611(于老师)。


                   共青团大连海事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2日   
学汇百川,德济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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