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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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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00: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题: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9.6) 发布人:康健/DLMU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主要针对我校在职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双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延期答辩硕士生及符合答辩条件的博士研究生。
一、受理答辩申请
  拟申请本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9月17日(第4学周周1)前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
二、报送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时间: 9月20日(第4学周周4)前
①各学院(系)完成对本单位内申请答辩研究生答辩资格的审查,资格审查需审核纸质版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有预答辩环节的需审核预答辩情况表,学费等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研究生还需审核其学位证书的真伪,外语及学科综合是否通过等。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系)将通过审核的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1)(名单须由审核人签字,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研究生还需到研究生院刘莹老师处复核,内容包括: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
  博士研究生还需于10月15日(第8学周周1)前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内容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情况表、申请学位审批表(后附小论文所在期刊封皮、目录页、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小论文检索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学位论文检测
  时间:论文送审前
  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论文外审或内审前一律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合格后,方可送外审。论文检测工作由各院(系)指派专人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并通知本人及导师。鼓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高于学校基本要求(<30%)的检测重复率标准。
四、论文外审
  外审论文需要将论文中涉及到本人姓名、导师姓名的相关信息全部删除。送交外审20天后,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关注论文外审结果,外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参加答辩。
①博士研究生(所有申请答辩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外审,涉密论文按照涉密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为保证如期参加本学期校学位会的学位评定,请参加本学期博士学位评定的研究生务必于10月15日(第8学周周1)前提交外审论文,同时交纳外审费。不参加本学期博士学位评定的研究生外审受理时间截止至本学期末。
②全日制延期答辩硕士生
  所有提前、延期答辩研究生及双学位研究生论文全部外审,涉密论文按照涉密论文管理办法执行;参加外审的同学请于10月9日(第7学周周2)将外审论文提交研究生院,同时交纳外审费。
③其他在职研究生
  其他在职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外审,抽查名单将于9月21日(周五)公布,参加外审的同学请于10月9日将外审论文提交研究生院,同时交纳外审费。
五、论文格式审查
  各学院(系)根据答辩时间组织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要求形式审查必须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进行,尤其对于参考文献、附录等的编写完全按照规定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六、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11月20日(第13学周周2)前
①出示答辩公告
  学院(系)于答辩前三天在学院宣传栏出示答辩公告,无答辩公告者答辩无效。
②答辩前一周,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将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到研究生院盖章,领取答辩表决票。
③答辩
  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七、组织分会讨论,报分会材料
  时间:12月3日(第15学周周1)前
①各学院(系)教学秘书应主动与分会秘书联系拟开会时间,提交需审议的材料。
①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于开会后3天内上报答辩资料袋(按学号排好,内附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表决票、评分单、评阅书、一本论文)及学位论文(博士三本,硕士两本)。
八、学位申请单录入
  为保证毕业证书准时发放,答辩结束后3天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院MIS系统---培养,完成基本信息维护工作,然后登录---学位,填写学位申请单录入,最后登录—就业,完成就业信息维护。请注意:以上信息必须填全,才能完成证书打印及学位数据上报国家。对于本人延误提交信息造成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不能如期发放;由于本人未进行基本信息确认及修改造成的毕业信息、学位信息数据错误,由本人负责。
无法登陆MIS系统的博士研究生答辩后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表格下载,下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表并填写,将电子版发送学院教学秘书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发送研究生院康健老师邮箱。
  在职申请学位研究生及申请双学位研究生答辩后,各学院(系)将本单位参加答辩学生的报库表格(报库表格有更新,请到研究生院网站-非学历教育-表格下载中下载)、小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电子版(※要求:电子版照片大小<15k,用身份证号命名)交研究生院刘莹老师。
                                研究生院    


附 件: 附件1.xls  
学汇百川,德济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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